芝芝1202

洁癖人,嗑的CP都不拆不逆。少说话,多做事。

娶个媳妇好过年-日常番外1(古代恶搞)

(和正文一样的风格,大家随便看看就好~时间在他们成亲六年后。)


一枪穿云王者归来,羊羽居士江郎才尽

孙翔看到最近一期风月小报的大标题时没立即发作,看完这篇评论,才忍无可忍地一巴掌把梨花木桌打出了几条裂缝。

宫女们见状全都吓得跪下齐声求道:“皇后息怒。”唯独小明一个见惯大世面的处变不惊地道:“少爷,这些人就喜欢瞎说,您别理会。”

孙翔心中憋着口气,挥了挥手示意宫女们都退下,待殿内只剩下小明和他自己了,才口沫横飞不顾身份地骂道:“都他娘的放屁,本居士才七个月没出新话本就叫江郎才尽了?一枪穿云消失六年他们怎么不说?都是趋炎附势的东西,看一枪穿云这本卖得火就写评论拍马屁,顺带踩我一脚,小心我把这群人狗腿都打断。”

小明也觉得奇怪,怎么一枪穿云离开六年话本界有各种离奇揣测,却唯独没人怀疑他写不出了呢?而他家少爷因为太忙搁置了羊羽居士那个笔名大半年,众人就纷纷说他江郎才尽,这双重标准得有点离谱。

“少爷息怒,您现在可是国母了,要注意风度啊。”小明提醒他,虽然孙翔当皇后已经半年了,但他却一直没改口,孙翔说了不用改口,他也就懒得改了。毕竟少爷是他一个人的少爷,而皇后却是天下人的皇后,叫少爷他有种凌驾于天下人之上的优越感。

孙翔顺了口气,刚才发泄了一顿之后他其实已经不怎么生气了,他这人就是这样,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再说了,就算他贵为皇后也不能改变别人心中的想法,用实力打小觑他的人的脸才是他当前应该做的事。

但是……孙翔叹了口气,把风月小报丢给小明,淡淡地道:“拿到别处去,我还得写《伏龙翔天》的剧本。”

“是。”小明心疼地看了孙翔一眼,少爷可太不容易了,《伏龙翔天》是一叶之秋名下经典作品,三个月前书坊传来消息说有戏班子想买下这部作品改编为戏剧在全国各地演出,孙翔怕戏班子改不好毁了自己的心血,就收了区区二十两银子亲自接过了这改编的活。但写剧本和写话本还是有区别的,为了把剧本写好,孙翔下了不少功夫。他这个人还是比较追求完美的,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找了宫廷乐师来一起探讨每一场该如何配乐,是不是还可以加一些应景的插曲什么的。为此他还和乐师张佳乐一起写了几首词。二十两银子做这么多事,他也真是业界良心独一无二了。

要知道孙翔这半年来真是忙得不可开交,别以为皇后只要养尊处优就好,周泽楷确实只有他这一个皇后,他不必把心思时间花在和其他人争宠上,但后宫的事繁多复杂,独六宫的开支账目这一项就让他头大,更别提他还要抚养一对儿女。如今小皇子和小公主都五岁了,到了上学的年纪,十来位老师教授不同的东西,光是每天询问他们的学习内容考他们就烦得要命了,哪还有什么时间写话本?其实孙翔戴上凤冠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夫君对他深情,一对儿女雪玉可爱,已经完全站在了人生巅峰上,小明就不懂他怎么还要辛苦地顶着个两个笔名写话本。

小明问及此事,当时正见缝插针写话本的孙翔搁下笔,目视远方,那庄严的表情小明很多年后想起都肃然起敬,当然,更让小明感动的是孙翔说的那番话:“名利地位,我都有了,还是世人渴望而不可及的那种泼天尊贵,我有时也觉得自己可以停下来相夫教子了,但我的人生难道只能这样了吗?我爱周泽楷,爱我的孩子们,所以我就要牺牲我的爱好了?这个世上不止他们需要我,我的书迷们也同样需要我,我十七岁开始写话本,今年快二十六了,很多书迷陪伴了我将近十年的时间。他们给我写信支持鼓励我,对我来说,他们已经不仅是书迷,还是一起成长的朋友。他们喜欢我,我的作品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不写了,就是剥夺这些人的乐趣,我不想让喜欢我的书迷们这么早失去我,如果我迟早要封笔,我希望是自己老得写不动的时候。到时候,我就举办个羊羽居士书友会,邀请倾慕我几十年的老朋友们一起聚聚,畅谈我们年轻时的梦想和情怀。”

当时上完早朝的楷皇恰好在前朝受了点气,想到皇后这里找点安慰,听到这番励志的话,默默转身离去,取出了枪王时代没写完的手稿,认真地完结了《城》系列的最后一篇,取名《倾城》。

《倾城》一出,最近大半年都不景气的话本市场又火了起来,一枪穿云曾经的书迷们高兴疯了,起止是人手一本,稍微宽裕点的家庭都买了两本一看一收藏。就连以前那些逛书肆站在书架前一站一个时辰的白瞟党们都说要把以前亏欠一枪穿云的稿费都还给他,纷纷去排队买书。仅仅半个月,《倾城》刷新了近十年来的话本销量排行榜,震惊了业内,同时,也震惊了坐镇中宫的鸣祥皇后(孙翔的封号)。

 要知道孙翔努力了三年才超越了一枪穿云啊,但人家阔别圈子六年,一回来就是风靡话本界,就连那时候来天朝建交的番邦使者看了都赞不绝口,说要把这本书带回去翻译推广,让他们国内没见过世面的蛮子们见见大天朝的精粹。孙翔简直羡慕得要哭了,晚上骑在周泽楷身上质问他:“说,你是不是自己花钱买榜了?”

周泽楷挺无辜地道:“不敢。”

“哼,《倾城》哪有大家说得那么好?”孙翔口是心非地道,其实他明白倾城就是那么经典,因为他看了七八遍,还是忍不住一遍遍翻阅。他真是纳闷了,自己怎么能嫁这么厉害的夫君呢?家世好,武功好,长得好,脾气好,话本写得好,就连床上的实力也是那么雄厚,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啊!虽然嘴上不愿承认,但他心中真的为有周泽楷这样的夫君而自豪。

“横刀迷人。”周泽楷腼腆地笑了笑。《倾城》是《寻城》的续集,讲述了云荒寻到横刀之后的故事。当然了,《寻城》是真实的,《倾城》全是周泽楷脑补的,否则以他俩成亲后这鸡毛蒜皮的日常怎么能成书?

“哼,那你能再次登顶封神,多半还是我的功劳!”孙翔自得地道。

周泽楷只是温和地看着他笑,他觉得全部的功劳都是孙翔的,没有孙翔,他根本不会写完《倾城》,所以《倾城》的扉页上写着“谨以此文献给今生挚爱”,据说这句话感动了无数人,最近给书肆投稿的青年男女人数暴增,都想效仿一枪穿云写话本表爱意。

有些实在手残写不出故事的,只好写信给一枪穿云表达对一代文豪的倾慕之情,话本问世一个月,被江波涛送入皇冠的信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楷皇日理万机自然没空看,皇后只好代他看了,然后转述给他听。这一晚上,孙翔说着说着,便没声了,周泽楷有些奇怪,抬头一看,孙翔竟然一脸忧伤。周泽楷立即放下奏折,拉着孙翔的手问他怎么了,孙翔低声道:“我想,羊羽居士的书迷可真是可怜啊,半年多没看到本居士的新作,该是如何想念?我不由有些怜惜他们,便想着,不如这些信还是皇上自己看好了,我有空还是得为自家的书迷谋福。陛下您觉得呢?”

“你正常些。”周泽楷拍拍他的脸,孙翔这样对他说话,他都完全不适应了。

孙翔闻言抽回手,眼睛一瞪:“想看书迷的信不会自己看吗?你日理万机我就不忙啊?我一个人操持两个笔名还要给你抚养一对儿女,白天给你管理这六宫,晚上还得伺候你欲望,我身心俱疲了行吗?从我做了皇后我就有种为你而活的感觉,我满腹才华再不拿出来写就要束之高阁作废了!”

周泽楷:“……”

“我不管,我要复出。”孙翔闷闷不乐地道。

“你什么时候封笔了?”周泽楷诧异地问。

孙翔想了想还确实是这样,便把那一沓信一丢:“那你批奏折,我写新话本。”

周泽楷苦笑了下:“好。你开心就好。”

说着放下笔,稍微撸起一点袖子,给孙翔磨墨。

想着自己大概是唯一一个能让皇帝伺候笔墨的人,孙翔满意地笑了:“别人有红袖添香,我有青衫侍墨,也是一段佳话啊,我突然就有了新构思。”

周泽楷心中一紧,警惕地问:“是什么?”

“叫《状元郎》,讲的是一个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青年,考上状元被皇帝看上了,由此展开的一段虐恋情深。”

“狗血。”周泽楷点评。

孙翔冷哼了声:“就你高雅!本居士就是这样一个俗人,你有本事别跟我生儿育女啊。”

“不,就要跟你生。”周泽楷说,给他铺好纸,把笔墨递给他,体恤皇后平日辛苦,还站起来走到他身后,给他捏肩膀。

孙翔安心地享受着他的服侍,提笔龙飞凤舞地书写自己内心构建的一部传奇。

周泽楷看了会,虽然确实狗血,却是风趣欢快,秉承了羊羽居士一贯的风格。大概孙翔的书迷是真的非常需要他吧,就像他一样,孙翔是他生活中最绚丽斑斓的存在,只要这家伙在,他就觉得生活很美好,哪怕有时候累一点,也能有心灵的归宿。

“孙翔。”周泽楷矮下身子,搂住他。

孙翔正写到酣处,没注意周泽楷的情绪,随意地道:“有话快说。”

“做让你开心的事。”周泽楷轻声嘱咐他,“一直坚持下去。”

孙翔撇嘴笑道:“那当然,还要你说?!”

------------------------------------------

这个日常番外大概会写几则吧~

评论(13)
热度(262)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芝芝1202 | Powered by LOFTER